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周强在回顾2018年主要工作时指出,近年来,中央高度关注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连续出台了系列政策。今年,最高法首次在工作报告中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问题。
最高法报告表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报告中强调,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发布两批13个典型案例,传递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稳定社会预期。
与此同时,依法审理涉产权保护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企业借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等案件,规范融资渠道。会同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发挥商会调解功能,及时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