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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杨永辉
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布。《指导意见》对人们普遍关心的国企改革怎么改、员工持股怎么持、国有资产怎么管理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然而早在十多年前,我所就在产权制度改革中,打破国有股必须51%的铁律,将国有股确定在20%左右,允许员工、社会资本参股,创建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使企业焕发出勃勃生机;我们试水“员工持股、经营者持大股”,让员工变成股东,稳定了职工队伍;我们把科研院所当做企业孵化器来办,使“电子所”变成一个投资公司、变成一个具有孵化企业功能的新型研究所,探索出一套国有资产管理的新办法,完全符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
一、我所改革思路的形成
我所是2000年省属11家开发类转制科研院所中规模最小和最困难的一家,全部资产仅2.5 亩的院子、2层1600㎡办公场地和一些老掉牙的仪器仪表。转制时,全所在册员工60多人,其中20多人在外面自谋职业。90 年代末期已经不能按时给员工支付工资,情况比较严峻。
“穷则思变”。没技术,就去找技术;没人才,就去找人才;没资金,就去想办法吸引资金。转制以后,在上级党组织的支持帮助下,我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产权分配制度的改革文件精神,决定从产权制度改革切入。通过调研分析,我们认为,省属类科研院所可利用的资源只有这块牌子和少量的资金。为此,我们利用这块牌子,制订了一套优惠政策。当时的口号是:“自己弄不了,就请别人来”。具体做法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搭建新的合作平台;允许社会技术、资本参股,允许员工持股;谁控股谁当“老大”。以吸引人才、吸引技术、吸引资金,“借鸡下蛋”。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我所引进的第一批人才是西安某国家级研究所的几位退休高级工程师和研究员,今天的军用高端模块电源产品、军用电子元器件检测、筛选项目就是他们帮助开发、引进的。这2项技术的引进,大大提高了我所的技术层次。
我所引进的第一笔资金来自浙江“杭州三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元检测设备的投入,对当时的我所来讲是雪中送炭,让我所真正尝到了机制转换和“自己弄不了,就请别人来”的好处,鼓励我所在这条道上一发而不可收拾地走到今天。
开始,我所一般针对引进的一个产品或者项目搭班子,在“电子所”财务框架下,采取独立核算的办法运作,待条件成熟后,再把它注册成一个公司。15年时间,我所采用这种办法陆续创建了8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91.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840万元,占17%;员工资本和社会资本4251万元,占83%。这就是混合所有制,是一种国企改革的体制创新,符合今天中央的国企改革政策精神。
与此同时,在原省信息产业厅和省工信厅的支持下,我所陆续兼并了“陕西电子杂志社”、“陕西电子商务酒店”等2个企业和省水利厅下属的《沙棘》杂志编辑部,创办全国第一本《物联网技术》杂志。由于该杂志的创办促进了国家物联网应用产业示范基地落户西安的战略布局,省委书记赵正永同志和原副省长吴登昌同志为该刊题词,省长娄勤俭为该刊撰写了发刊词。
现在,我所共有11家参股公司和下属单位,有2本杂志,有8个与军品有关的资质认证,有2个经营授权。有1条厚膜生产线,2条SMT生产线,1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生产线,1条军用电子元器件检测、筛选生产线。产品和服务范围涉及航空、航天、兵器、船舶、通信、网络、机电、检测、出版、餐饮、咨询、物业等领域。员工400多人。2014年经营收入达到7000万元,比转制前增长了近20倍。
二、我们在改革、创新中的几点体会
1、混合所有制是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
国企国有资产管理效率低下是被实践证明了的问题。改革开放初期的“砸三铁”、承包经营、兼并重组、整体出让、下岗分流、内退分流、“4050”等都是针对这个问题的。国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计划经济年代只是一个口号,实际情况是,国企朝着“大而全”的小社会方向发展,注定了它的结局是社会功能越来越大,企业功能越来越小,包袱越来越重。那时的绝大部分国企为了保证自己那个小社会的正常运转,完全靠银行贷款运转,导致银行贷款这个雪球越滚越大,直到把企业压垮、把银行拖垮。待到国家通过改革组建债务清理公司时,这个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那个年代,国企领导班子更换频繁,不是领导班子本身存在多大问题,而是企业负债沉重、效率低下这个问题到了“神仙”也无法解决的地步。有些国企领导班子越更换频繁,银行债务增加越快。到后期,在银行贷款问题上有些国企甚至是主观故意,你上台贷款补发前面领导拖欠的职工工资福利;我上台贷款为职工解决住房困难。那个年代有一种怪现象叫做“虱多不怕咬”,即贷款越多,银行越怕你,到了某个时间节点,银行还会主动找上门来给你贷款,因为不给你贷款,他就拿不到奖金。因此,职工认为能贷来款的厂长才是好厂长。那时候的国企都在变着花样骗国家、骗银行,经营自己的小社会,国企已经不是国企了,是一个小社会、小城市。在那样的情况下,国有资产只有源源不断的流入那个填不满的黑洞,导致企业办社会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国有资产不可能保值增值;在那样的情况下,无法鉴别一个国企领导班子、一位国企厂长的能力有多大,所以,当时一些外国人嘲笑我们国家没有真正的企业家的说法不是没有道理。
混合所有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变一家投资为多家投资,变无人操心为多人操心。过去国有企业是拿国家的钱办国家的事,“孙花爷钱不心疼”,什么事都办不好。如今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拿自己钱办自己事,不用你盯着,他就会想办法省钱,企业发展的责任实实在在落在了投资者和经营者身上,就没有办不好的事情。因此说,混合所有制是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
2、处于竞争领域的国企没有必要控股
处于竞争领域的国企,在市场上的竞争对手是通过改革开放30多年历炼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这类国企有些目前看似还很不错,是因为有计划经济年代积累下来的家底,这些家底在有些企业还很庞大,加上行业垄断、政策倾斜等,应该说,这些国企是在继续享受计划经济年代的剩余价值和特权,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一张纸都要自己挣钱买)来讲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现象还能维持多长时间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只要朝着这个方向发展下去,国企优势总有耗尽的那一天。到那一天,大家都在一个起跑线上,国企如果不通过改革,把责任实实在在落实到投资者和经营者身上,是绝对竞争不过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
国企国有资产在全资状态下是国企,在控股状态下仍然是国企。但在51%、甚至更少的状态下,则就不一样了。国有资本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入有限责任公司,其数字是具体的、明确的、清晰的,与其它投资主体的权利和风险是一样的。因此,首先解决了过去国有企业“一股独大”,风险独大的问题。我所从改革初期,就打破国有股必须占51%的铁律,把国有股确定在20%左右,按投资去管理,那就简单多了。过去,我所下面有若干个室,每个室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参股公司,由于体制的原因,年年亏损,直到开不出工资还找不到原因。现在,每个公司都是一个独立法人,所里在公司的参股只有20%,80%的压力和责任在投资者和经营者身上,你不用刻意的去管,有人就会替你把事情办好。因此说,处于竞争领域的国企没有必要控股,控股等于还是国企。
过去,大、中型国有企业破产和放弃控股权由国务院批准,说明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把关很严,批准层级很高,因此没有人轻易敢碰着个问题,才使国企改革一直比较艰难。这次《指导意见》指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有文件显示,这类国企占90%以上,可见这一轮国企改革需要批准放弃控股权的企业数量很大,如果不下放权力,就没办法操作。因此,政府要在这一轮国企改革中,把放弃控股权,转变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提高到一个战略高度来考虑。为了加快经济发展,阻止经济下滑势头,大大方方地放弃充分竞争类国企的控股权,否则,国企改革还是一句“换汤不换药”的空话。
3、混合所有制是国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最佳途径
国有资本按照《公司法》规定程序进入一个混合所有制企业,其责、权、利与其他投资者是一样的,其他经营者有分红,就不能不给国有股公红。占80%的社会投资者和员工分了红,也没必要在占20%的国有股上做文章。所以,经营者和员工有收益,国有投资就必然保值、增值,这在国有全资状态下和国有控股状态下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国企国有资产中的经营性资产是不清晰的,附带有很多非经营性资产,在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没有分离之前,国企的盈亏在很多情况下是一本糊涂帐。从这个意义上讲,“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决策是正确的。把国企的经营性资产拿出来当作投资去管理,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承担投资责任和风险,就会彻底克股国企是全民的,实际上没有人真正负责的问题。
我所从创建第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起,就将科研、生产、经营职能转移到参股公司,把自己变成一个投资公司,在管好投资的同时,为企业搞好融资等服务,效果很好,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国企改革方向就是:由管人、管事、管资产向专门管资本转变的精神。因此说,混合所有制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最佳途径。
4、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内容
计划经济年代,国有企业对职工的传统教育贯穿着一条主线,那就是:“我们都是企业的主人”。主人干主人自己的事为什么总是干不好,实践证明,这是一句忽悠人的谎话,是造成那个年代大锅饭盛行的根本原因,最终导致什么事都干不好,大家都没有饭吃。
改革开放以后,国有企业通过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尤其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之后,使民营因素越来越浓,大家又觉得自己是在给别人打工,没有了过去的尊严和归属感,又开始惶惶不可终日,随时准备卷铺盖走人,造成企业员工队伍不稳定。
混合所有制企业提倡员工持股,员工以参股的形式投资自己看的见、摸得着的企业和产品,有利于克服职工给人打工的心态,打造职工和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增强职工的凝聚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像股票市场一样,股民把钱投到那里,就必然死盯着那里,不用别人操心。员工持股也一样,员工把钱投到企业,就会自觉的操心这个企业的兴衰,不用施加压力,主人翁意识就增强了,促使员工身份自觉不自觉的发生了变化。员工身份由员工转变为股东是混合所有制的重要内容,它从根本上克服了国企的一系列弊端,是国企机制转变的重要成果。
在员工持股多少问题上,我所组建的第一个公司国有股占67%,员工股占33%,员工积极性不高。后来我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精神,将国有股调整为34%,将员工股调整为66%,员工积极性大涨。为此,我所逐步形成了员工必须持股,而且要比国有股比例大的共识,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允许员工持股、经营者持大股”的政策。实践证明,员工持股和持股多少,是这类企业的一个大问题。这类企业一般都不大,国有资产很少,全凭员工的努力在维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让员工参与其中,不让员工分享他们自己创造的成果,就等于又回到六、七十年代的全民搞积累,是根本办不到的事情。换句话说,如果不让员工持股,或者持很少的股,这类企业就根本办不下去。
员工持股必须是“真金白银”,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进、规范出。第一轮国企改革中的员工持股出了不少问题,原因是有虚假成分,特别是在技术股、管理股的确认上,没有一个科学的、统一的标准,使有些人钻了空子,不仅在一些企业引起员工不满,还造成很多经济纠纷,把员工持股这一国企机制转变的重要内容的名声给搞坏了,国家后来在这个问题上几次下文纠正,又语言暧昧,造成信息混乱,使一些搞的比较好的企业在员工持股问题上也不敢大胆推进。我所开始推行员工持股时,考虑员工的实际困难,曾报请上级同意,采取“出一借一”的办法,后被检察机关查处,纠正并补交了利息。现在,我所员工持股1000多万元全是“真金白银”,加上社会资本,使企业的非公有资本远远大于公有资本,倒逼政府放弃控股权,这在很多国企还是不多见的。因此说,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内容。
5、要正确看待经营者持大股问题
对于一个新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来讲,员工持股的风险不仅在政策层面上,还在产品和项目的前景层面上。在大家心里都没有底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就像打仗一样,只有领导带头。领导不仅要带头拿,还要带头多拿,这样自然形成经营者持大股。如果投资失败,领导损失最大。但如果投资成功,也应该容忍领导多得。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国企改革出了不少问题。如在第一轮国企改革的承包经营中,有些厂长的致富存在问题,有些厂长的致富还是凭才能、凭本事的。但在后来,被刁难、毁约的情况不少,甚至还有被投入监狱的,这对改革者打击太大。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我们再也不能犯过去让人讲话,然后把人打成右派;让人改革、创新,然后把人送进监狱的错误了。在我们这个“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文化氛围里,如果不能容忍改革、创新者多劳多得、多投多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句空话。
三、创新的喜悦与辛酸
改革、创新的成果是喜人的、过程是艰辛的。通过改革、创新,员工得到了实惠,大家干劲更足,发展更快,企业各方面都呈现生机勃勃的景象,一度被上级领导肯定、表扬,在行业内出尽风头。然而,伴随改革、创新喜悦的是一件件让人不堪回首的辛酸史。
首先是改革初期员工的思想阻力。大家都是社会人,都生活在这个现实的环境中,你说你这一套改革、创新能给大家带来实惠,没人见过,只有领导带头。比如集资,领导先拿;比如参股,还是领导先拿。集资参股年年分红,皆大欢喜;哪一年分得少或者不分,大家就不高兴。这个过程,“电子所”整整经历了十年。通过十年改革发展成果的感化、教育,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现在,“电子所”员工在员工持股、经营者持大股、盈利分红、不盈利就不分红等这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问题上能坦然面对,自觉接受。尤其是在身份认同上,大家都能把自己当做企业的股东、主人,能设身处地的为企业的发展、壮大着想,不用“扬鞭自奋蹄”。
其次,是来自社会上的阻力。“电子所”的改革是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精神执行的,比较成功的原因除自身的努力外,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生存遇到问题,不改革就活不下去。二是“电子所”企业小,资产少,便于操作。但在初步取得成效之后,陆续遇到来自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压力。
1、在国有股20%问题上,有人向“电子所”要文件依据。
2、在员工持股问题上,有人拿出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文件要求全部退股。
3、在流动资金短期有偿拆借问题上,有人认为“电子所”把钱借给参股公司是挪用公款。
4、对“电子所”用投资的形式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办法,有人持否定态度。
5、对“电子所”为了解决参股公司的发展问题,借“西京公司”的经验,在东院联建一栋科研生产大楼,以成本价和40年使用期的办法租给参股公司,有人认为是侵吞国有资产。
总之,“电子所”不改革的时候、快死的时候,没有人过问,稍微改了一下,就认为都是问题。尤其是2012年10月29日以来,“电子所”领导班子内部有人质疑这种做法有问题,并将其举报到区、市、省和中央巡视组等部门。2013年9月2日,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派人将“电子所”及其3个参股公司的财务资料全部提走,开始对“电子所”及其主要领导长达近2年的审查,一度被列为陕西省大案、要案,接受多个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2015年4月15日,新城区检察院向省工信厅回函,确定对“电子所”的审查不予立案。至此,对“电子所”的这起审查总算结束,但其影响却非常大。2014年,“电子所”军品收入下降1000多万元,员工收入人均下降3000元。另外,对敢于改革、创新的人是一个比较大的打击,诱使人们都回到四平八稳的年代。不干事,大家都没意见,一块等死;一干事,就有人找麻烦,说三道四。试想,如果大家都不干事,当前的经济下行压力如何缓解?社会经济如何发展?试想,如果没有“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干预和影响,“电子所”还能撑到今天吗?所以,我所员工都说“十八届三中全会”救了他们,救了他们的所长。今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发,进一步证明我所15年的改革、创新、发展的路子是对的,使我们终于可以放下思想包袱,轻松地前进了。
四、政府要为国企改革创新保驾护航
省委、省政府在2003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这次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用3年左右时间,努力完全以下3项目标任务:㈠、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放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实现的主要形式,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大力推行股份制改造,除极少数重要的国有企业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外,其余企业的国有股权应逐步降低为相对控股或参股,大量引进民资、外资、沿海资本,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制改组面达到90%以上,使混合所有制经济得到极大发展。㈡、以出资人到位为目标,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不到位的问题。建立起省、市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政企、政资、政事分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㈢、以《公司法》为规范标准,深化企业内部机制改革,革除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弊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使公司治理结构更加规范完善,使所有者、经营者、监督者依法履行职责,使企业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把12年前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与今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相比较,你会发现今天的《指导意见》还没有当年的《意见》力度大,但为什么没有实现呢?原因就是风险太大。加上政府只下文、不检查、不督促、不保驾护航,没有人敢吃这个螃蟹。回忆当年的情况,好多企业试着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太冒险,又退了回去。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遵照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走到今天的企业,除我所以外,还没有发现第二家。虽然我们很清楚这样做是对的,能激发企业的活力,提高企业的效益,但由于与我们同行的人太少,使我们一路走得很孤单、很辛苦,我所一度成为一家很有争议的企业,所长一度成为一位很有争议的所长,备受多方议论和冷落。尤其是在被检察机关审查期间,当年同意我们这么干的领导也不敢站出来为我们说话,让我们倍感心寒!如今,《指导意见》肯定了我们的做法,使我们感到很欣慰。同时也感到国企改革找对了方向,走对了路子。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今天,我们呼吁政府各级领导,一定要切实保护实体经济,保护那些坚持在企业一线的改革者,理直气壮的支持他们,为他们保驾护航。如果大家在这一轮国企改革中还像过去一样,因为怕承担风险而畏缩不前,就会出现12年前省委、省政府《意见》又被拖到今天的情况。
五、借“五中全会”东风,把我所改革创新再向前推进一步
15年前,我所仅40多人,在“大锅饭”的体制下,单位已经到了濒临倒闭的边缘。15年后的今天,我所员工人数、固定资产、产值均比转制前增加了15倍以上,员工收入大幅增加,成为全省11家转制科研院所中发展最快和唯一一家涉足军品的单位,受到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领导的肯定和表扬。2012年、2014年、2015年,《陕西日报》、《西安日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陕西党报》、《新华网》、《陕西人才》杂志等新闻媒体多次对我所的改革、创新、发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在社会上引起比较强烈的反响。为此,我所被评为第二届陕西责任企业,我所所长杨永辉被评为首届陕西经济十大创新人物,并在2014年陕西经济年会上作《关于把科研院所当作企业孵化器来办 打造混合所有制经济平台 做改革发展新文章》的主旨发言,受到省、市领导的表彰。
“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会议指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我所有今天的发展成果,完全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今后,我们要借“五中全会”的东风,乘势而上,进一步改革体制,创新机制,争取更大的成绩。
我所转制以来的最大成果是,确立了以军用高端模块电源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军用电子元器件检测、筛选;电子专用设备设计、制造为主要产品的发展方向。取得了与军品有关的8个资质认证。创建了混合所有制发展模式。目前,我所8个与军品有关的资质是以参股公司的产品和硬(软)件设施为条件取得的,现有4个与军品有关的参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需要使用我所这些军品资质;部分销售合同需以我所名义签订;部分销售收入需经我所财务部结算回款,造成我所与这4个参股公司谁也离不开谁的“共生”关系。参股公司另外取证、企图摆脱我所或我所以8个军品资质为本钱、企图恢复其科研、生产、经营职能,走国营企业发展的老路,都是行不通的。原因:一是参股公司另外取证不仅需要一大笔资金,还需要3、5年时间,且取得的资质在军品市场不一定好使。二是我所现有的8个军品资质认证年审需要参股公司配合,否则,要不了2、3年时间,这些认证就会作废。故正确的办法是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对我所进行改制。
2015年,我所就改制问题,与省工信厅签订了相关责任书,由于划转,相关资料转科技厅。现在,我所已向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呈报《关于对陕西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改制立项的请示》,希望集团公司领导考察、批准,允许我们再吃一次螃蟹,为陕西的国企改革趟出一条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