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宁
富平县新华书店经理
陕西省富平县新华书店经理王爱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政工师、业务师职称。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2月调入陕西省富平县新华书店工作至今,先后担任部门主任、副经理、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等职,2010年8月担任富平县新华书店经理,是富平县第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11年荣获“中国诚信优秀企业家”,2012年被授予“创新中国•2012年中国时代十大杰出人物”荣誉称号,连年被集团公司评选为经营工作“优秀经理”。
王爱宁在图书发行工作中以社会效益为先,坚持以“服务社会,服务读者”为中心,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坚持送书下乡,服务各阶层读者,致力于新农村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用三年时间完成了全县339家“农家书屋”图书和书架的配送工作。在教材发行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全力服务教育事业,圆满完成了“课前到手,人手一册”的教学要求。在经营活动中坚守“操守为重、诚信为本”的基本道德规范,紧抓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导向,坚持“以诚为本、以信为荣”的市场经营准则,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信赖。
企业的良好发展来自于社会的支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是企业回馈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王爱宁经理一直把投身公益、扶贫支教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具体内容。除每年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公益活动外,还坚持向驻县部队、灾区、贫困山区及学生、农家书屋、残疾人家庭等捐赠现金、生活用品和图书等,2010年至2015年,共计向社会捐赠钱、物总值21.7万元,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王爱宁经理在企业管理中以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己任,锐意改革,创新管理,以人为本,关爱员工,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了企业的文明、和谐和稳定。为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壮大企业实力,在企业经营上以主业为依托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成效显著。于2008年开业的新华书店商厦经过六年的艰难历练,以优良的环境、优质的服务、优秀的商品质量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目前已成为富平县最大、最受老百姓欢迎的百货商场,安置就业人员三百多名,深得社会各界和商家信赖,取得了广泛的支持和认可。2010年至今,单位荣获省、市、县的表彰和奖励14次。被中国行业领先品牌企业推介活动组委会评选为“全国十佳诚信单位”;并荣获第七届创建“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上榜单位称号;被授予年度中国书业“增幅最高基层店”称号;主要事迹被《中国图书商报》报道。
凭着对党的忠诚、对集体高度负责的态度,王爱宁经理始终坚持“诚实做人、踏实干事”的原则,以一个领导者的胸怀和魄力,带领富平县新华书店全体员工励精图治,坚持改革,抓经营,求效益,积极开拓农村图书市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致力于企业发展和社会经济繁荣,为富平县的经济文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富平县新华书店
富平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农村发行网点6处,营业面积近7000平方米。独资建设的新华书店商厦位于人民路繁华地段,面积万余平米,是富平县最大的集文化、休闲娱乐、百货零售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商业大厦。
多年来,在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富平县新华书店以弘扬先进文化、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教育事业为发行宗旨,坚持改革,转换机制,规范管理,开拓市场,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坚持“创新,发展,增效”,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配合党和国家大局,满足干部群众的学习需要,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坚持送书下乡,为农村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2014年图书销售3867万元,销售业绩居全省县级新华书店前列,在集团公司考核中,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率均超前领先。
2013年,公司被省新闻出版局命名为行业“文明单位”;被渭南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2014年荣获陕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陕西新华发行集团表彰为2013年、2014年度经营工作“先进单位”;荣获“中国诚信建设AAA级示范单位”。.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