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兴华
陕西聚兴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黎兴华,生于1959年,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民盟汉中市委委员,机关支部副主委,汉台区人大代表,汉中市政协委员,陕西聚兴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1978年至1996年先后在汉中多家建筑工程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1997年4月组建成立汉中市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更名为陕西聚兴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在他的带领下,企业经营发展良好,业绩连年攀升,15年来公司共成功开发了70多万平方米的商品楼,累计上缴国家财政税费达亿元以上,奠定了后续发展的基础,解决社会就业人员1000余人。
多年来他始终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97年至2003年多次受到省、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表彰。2004年被陕西省建设厅、工商局、消协、国税局、地税局、经贸委等十六厅局联评授予“诚信个人”;2005年荣获“陕西十大杰出经济人物”;2006年荣获“陕西十大杰出贡献企业家”;同年被陕西省总工会评为“关爱员工优秀企业家”;2007年荣获“和谐企业家”;2008年被陕西省消费者协会、陕西3•15博览组委会评为“十大诚信企业家”;2009年荣获“首届十大风云陕商”;同年被省政府纠风办聘请为监督员;2010年荣获“首届十大杰出商业领袖”;同年5月被市、区政府授予“优秀企业家”;2011年荣获“第二届经济百杰人物”。
由于连年纳税超过百万元,黎兴华被汉中市人民政府授予纳税“先进单位和个人”;被省、市国、地税局授予“A级纳税人”;公司连续4年被汉台区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企业”,同时他个人也受到表彰。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黎兴华积极播撒爱心,回馈社会。自2000年以来每年平均向社会捐资救助数百万元,特别是在辖区内的社区改造建设中捐资达数万元;佛坪“六•九”洪灾一次性捐资3万多元;向镇巴公安系统一次性捐款数万元;连续几年分别向留坝县、南郑县资助贫困大学生和初中生18万元,直到毕业;2008年在汶川地震灾害中他又携全体员工累计向灾区捐款4万多元;2009年玉树地震等自然灾害中捐款数十万元,受到了汉台区政府和宁强县人民政府的表彰。
由于多年来在公益事业及经济发展中的突出贡献,黎兴华被推选为陕西省民企协会副会长、陕商理事会副会长,省房业协会、金融协会、省光促会、省经济发展促进会等多家单位的理事及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
陕西聚兴置业有限公司
陕西聚兴置业有限公司(原汉中市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3063万元。主营房地产开发、城市房屋拆迁、建安施工、劳务管理输出、物业管理、建材生产、门窗制作安装、农业生态种养殖及畜牧产品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和餐饮服务。
15年来,公司开发了怡景园小区、凤栖小区、怡欣园小区、聚兴名苑等项目,开发面积70多万平方米,上缴税费亿元以上。公司以商品房投资、开发为主,一、二、三产业同步发展,解决社会就业人员1000余人。近两年,在房地产市场疲软的情况下,以推进企业科学发展为目标,引进特色生态农业循环经济项目,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依托规模化养猪场为基础,以集约化养猪、大棚蔬菜栽培、蔬菜分级包装商品化为重点,应用现代绿色养殖方式与畜禽粪便无公害处理资源利用技术,实行以有机肥加工和污水发酵处理生产沼气为纽带,利用加工的有机肥与沼液渣发展绿色种植,变废为宝,实现了养猪业向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型转变,使种养殖业优质高效可持续性发展。通过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丰富了绿色有机农产品的供给,满足了广大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企业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公司内部推行人事改革与激励制度,为员工购买了“五险一金”,设立购房、购车、车油补贴等激励机制。基于员工的绩效与贡献,为员工提供及时、合理的回报及学习成长的平台和机会。企业建立了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组织,经常组织员工开展体育、文化、旅游、学习等活动,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加强了企业文化建设。
聚兴置业在投资开发、产品加工过程中重合同、守信用,履约率达100%,无工程质量投诉和建设业务纠纷。在开发建设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无一起纠纷投诉;生产中严把原材料进场关、质量关、安全关,自成立至今,创造了零事故佳绩,确保企业经营稳定持续发展。
连年来缴纳的税费逐年递增,受到税收部门及地方政府的表彰,在诚信建设活动中多次受到省、市、区的表彰;连续两年被省消协授予“诚信单位”;被汉中市工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被省经贸委、工商局等十六厅局授予“诚信先进单位”;被汉台区政府授予诚信联盟“先进单位”;被省银行同业协会评为2004至2006年度“诚信企业”;被省消协评为“十大诚信企业”;被省信用协会授予陕西省信用建设“杰出单位”;被授予“陕西红旗先锋单位”;被汉中市劳动社会保障局授予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被省工商联、省民企协会等单位评为陕西省民营企业社会“诚信单位”;被省政府纠风办设为投资环境监测单位;被汉中市政府表彰为2006年至2008年度“金融诚信企业”;被市、区两级政府评为纳税“先进企业”;被省、市地税局评为“A级纳税人”。2011、2012年被汉台区总工会授予“先进工会”。
公司积极社会公益,多次为地方建设及贫困山区捐资,在汉中佛坪、镇巴、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等地受灾后,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捐资捐物达数百万元。
聚兴置业将继续秉承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诚信经营、积极进取的企业精神,逐步扩大规模,整合企业优势资源,提升企业品牌,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