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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参加省政协“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对口协商座谈会 |
信息来源:| [2020-08-28] 点击量:3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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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讯: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8月27日,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对口协商座谈会,听取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协副主席杨冠军,副秘书长刘伟出席会议,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郭明主持会议。
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妇联等6家省级部门主要领导、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部分省级社会组织代表等50余人参加座谈,陕西省经济发展促进会会长齐亚平应邀参加会议。
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昊文介绍我省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发挥情况,从社会组织基本概况、当前存在问题和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省政协委员、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雷西萍,西安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李健彪,省政协委员、西安财经大学教授陈晓莉,民革陕西省委会秘书长崔彬,陕西省慈善协会常务副会长李荣杰,陕西妇源汇性别发展中心主任张俊,商洛市政协委员、陕西弘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等做重点发言。
交流互助环节中,陕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陕西普辉青年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负责人分别就我省社会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进行了踊跃发言。省级部门各相关负责人现场解答问题,从不同角度与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互动。
最后,杨冠军副主席讲话指出,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中坚力量,发挥的作用大、社会影响也大。对口协商是政协组织履职的重要工作载体之一。首先,要正确认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是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需要;其次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第三要共同努力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认真对待各位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发言,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好建议和好办法,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消化吸收,提炼聚焦,突出重点,让问题具体化解决实际问题,建议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氛围,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贡献政协的智慧和力量。
陕西省经济发展促进会结合商会自身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践和心得,向本次会议提交了《搭建平台 聚合资源 助力发展》和《推进企业新治理 促进高质量发展》两份建议书。其中,《推进企业新治理 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议书认为,十九大四中全会上,党中央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新的战略规划,加强和完善企业公司治理,是把我国宏观政治经济体制落实到微观公司治理的有效方式。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陕西省经济发展促进会倡议陕商企业应当弘扬企业家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新治理,创新企业治理新思维,提升企业现代化治理能力,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作为社会治理职责的“承接者”,陕西省经济发展促进会发起成立陕商蓝十字工程,帮助会员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对企业管理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分析,进行深度咨询和帮扶,就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协助企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为企业调解纠纷和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提供战略规划、法人治理、财务规范、商业模式、管理理念、技术升级等服务,全面提升会员企业现代化治理能力。
建议书提到,在实际工作中,陕西省经济发展促进会主要通过五方面在企业现代化治理中发挥作用: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企业坚定不移地履行产业报国的神圣使命,为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二是开展法制体检活动,帮助企业查找、梳理在法治体检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风险,引导和帮助企业管理人员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保障企业阳光健康发展。三是帮助企业设计组织结构,建立科学的决策和执行机制,制定规范的规章制度。四是鼓励企业发扬改革创新精神,走“专精特新”的发展之路。五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会员单位不断完善企业行为规范,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关爱员工,把企业办成员工的幸福家园。
建议书呼吁社会各界密切协同、强化联动,大力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服务企业家的浓厚社会氛围,全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重视企业在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作用,引领企业参与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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